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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时亲生父母的同意
2025-02-05 00:36  浏览:92

  

  

  亲爱的PAO,

  四年前,我们以前的邻居把他们的女儿交给我们照顾;那时她刚出生。自从她被留给我们照顾以来,我们一直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和爱护她。我丈夫和我决定合法收养她。我们想知道我们是否还有必要拿到公司证书尽管她的亲生父母已经把孩子交给了我们照顾,她还是被送去领养。

  杰恩

  亲爱的简,

  请注意共和国法案11642第23(b)条,也被称为“国内行政收养和替代儿童保育法案”,其中规定:

  ”一节23。收养必须征得谁的同意。-在得到适当的咨询并被告知批准或不批准收养的权利后,兹要求下列各方书面同意收养:

  “(a)被收养人,如果十(10)岁以上;

  “(b)儿童的亲生父母,如果已知,或法定监护人,或对儿童具有法定监护权的适当政府机构,但菲律宾法定年龄的情况除外,如果在收养之前,该人一直被收养人视为自己的孩子并被收养人视为至少三(3)年;

  “(c)收养人的十(10)岁以上的合法和被收养的子女,如果有的话;

  “(d)收养人与收养人同住的十(10)岁以上的私生子,或者收养人对其行使父母权的私生子和收养人的配偶(如果有);和

  “(e)收养人或将被收养人的配偶,如果有的话。

  “但十(10)岁以下的儿童应得到咨询和咨询,但不得要求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执行。”(重点提供)。

  根据上述法律,在收养儿童时,必须得到其亲生父母的书面同意。法律甚至要求同意必须是书面的,并在经过适当的咨询和告知批准或不批准收养的权利之后得到保证。

  只有在不知道亲生父母的情况下、被收养人已经成年并一直被收养人当作自己的孩子对待的情况下,或者被收养人被宣布可以合法收养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亲生父母的书面同意。因此,即使你的邻居已经把他们的孩子交给你照顾,你和你的丈夫在收养他们的孩子之前仍然有必要获得他们的书面同意。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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