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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长办公室拒绝前部长之子在食用油案中的代理
2025-03-17 16:51  浏览:122

  

  

  总检察长办公室拒绝了一名前部长的儿子提出的关于审查与销售和储存政府补贴食用油有关的指控的请求,这是一种受管制的物品。

  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的副检察官诺·阿里玛·莫哈德·萨努西在周三(11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时对开庭法院法官马兹尼·纳维说了这番话。

  她还告诉法庭,只有39岁的Muhammad Faisal Hamzah提交了辩护,并补充说,另一名被指控犯有同样罪行的人——55岁的Azizul Abdul Halim——没有这样做。

  早些时候,穆罕默德·费萨尔的律师Nasuha Badruldin和Indran Kumaraguru告诉法庭,他们的客户已于6月28日提交了一份代表书。

  随着事态的发展,检察机关要求法院继续审理并确定审判日期。

  随后,Mazni将试验安排在从2024年6月5日开始的10天交错期

  Muhammad Faisal和Azizul当时是Rimba Merpati Sdn Bhd的董事,Rimba Merpati Sdn Bhd是一家持牌补贴食用油批发商。他们于四月5日首次被分别控以违反1974年《供应管制规例》第9(1)条,罪名是在其营业场所内存放超过50公吨的补贴食用油。

  作为董事,他们据称犯下了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2(1)条(连同该法令第22(4)条和《刑法典》第34条应受惩罚的罪行。

  违规者一经定罪,可被处以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和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据称,他们于去年8月11日晚上11点15分左右在Senawang Sinar Andalas工业区的房屋内犯下了罪行。

  穆罕默德·费萨尔是现任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哈姆扎·扎因努丁的儿子。

  Rimba Merpati作为一家公司,也被指控犯有同样的罪行,代表该公司的二人组再次表示不认罪。

  一经定罪,该罪行最高可被罚款200万令吉。

  Muhammad Faisal及Azizul亦被控提供虚假资料、文件及发票,以说明他们所拥有的补贴食用油数量及销售有关货品。

  他们是根据该法第8(4)(b)条被起诉的,根据同一立法第22(1)条(与《刑法典》第34条一并宣读)应予惩处。

  违规者一经定罪,可被处以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和最高3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作为公司的代表,两名被告再次要求对所有指控进行审判。

  据称,这些罪行发生在2022年8月12日下午5点左右,地点是位于Seremban 2的国家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办公室。

  两人都要求对全部九项指控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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