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8月6日),据信是米拉·易卜拉欣/亚伯拉罕教义追随者的14人在伊斯兰教法下级法院被指控持有与伊斯兰教真正教义相悖的宗教出版物,并违反宗教权威。
被告包括11名男性和3名女性,他们是根据2003年柔佛伊斯兰刑事诉讼法令第9条和第13(1)(b)条被起诉的。
如果被判有罪,他们将面临两年监禁或最高3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并罚,此外还将被没收并接受咨询。
然而,在法官Mohd Syahir Sahab面前分别向所有被告宣读指控后,没有记录所有被告的抗辩。
今天的诉讼程序是根据同一法令第67条的规定,根据事件的地点移交案件。
法庭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各有两名保证人。
叙利亚检察官艾哈迈德·瓦菲·阿卜杜拉(Ahmad Wafi Abdullah)出席了起诉,而所有被告都没有代表。
早些时候,所有被告在柔佛州伊斯兰宗教局(JAINJ)执法人员和警方的严格保护下,于上午9点45分抵达法院。
据媒体报道,去年8月1日,JAINJ与柔佛警察特遣队总部特别分支单位合作,在Batu Pahat, Pontian, Muar和Segamat进行了一次特别行动,逮捕了17名据信是异端教义追随者的人。——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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