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查亚:民权组织“自由律师”(LFL)向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提交了有关沙巴矿业丑闻的关键证据。
证据是一个包含未编辑视频的u盘和一个录音设备。
马来西亚大马联盟执行董事扎伊德·马雷克表示,他于昨天下午2点抵达位于布城的反贪会总部。
“在录完口供后,我于下午4点离开。
“我交出了包含未编辑视频的笔式驱动器和用于录制的笔式摄像机,”他补充说。
当被问及他是否会被要求回来提供更多的陈述时,扎伊德说他没有被告知。
他说:“我们只是想提供证据,敦促反贪会进行调查。”
早些时候,LFL联合创始人Latheefa Koya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证据是由举报人提供的。
她敦促政府保护举报人,她声称举报人在试图举报此事后面临公众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