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表示允许前流行歌星重返韩国可能不会损害公共利益,但并未解除已实施23年的入境禁令
首尔行政法院周四就美籍韩裔歌手刘承俊(Yoon Seung-joon,艺名Steve Yoo)起诉韩国政府拒绝向其发放入境签证一案作出裁决,支持了刘承俊的诉求。
法院裁定洛杉矶韩国总领事馆拒绝向刘承俊发放海外同胞F-4签证的行为不当,驳回了官员关于拒绝刘承俊入境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说法。2002年刘承俊通过放弃韩国国籍逃避兵役,导致其被禁止进入韩国,此后他先后三次通过法律途径对此提出异议。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不能认为刘承俊的言行会损害韩国的安全、秩序和外交关系……与禁止其入境可能获得的公共利益相比,刘承俊(的权利)正受到更大程度的侵害。"
法院特别强调,该裁决并不意味着刘承俊过去的行为可以被合理化。"即使允许刘承俊入境韩国,(法院)认为考虑到韩国公众的成熟度,他的存在和行为不会损害国家安全或利益。"
第三次胜诉但仍无法保证入境
此次判决与刘承俊2015年和2020年提起的诉讼结果一致,此前两次诉讼最终均获得最高法院的技术性胜诉。最新的法律挑战不仅像前两次一样针对洛杉矶领事馆,还针对法务部2002年实施的入境禁令。
刘承俊主张,法务部基于领事馆拒签理由实施的入境禁令无效。但周四的裁决驳回了其确认禁令效力的请求,表示此事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刘承俊申请的F-4签证面向曾拥有韩国国籍,或父母、祖父母中至少一人是韩国人的韩裔外国公民。法律规定,未履行兵役义务即正式放弃韩国国籍的男性须年满41周岁方可申请F-4签证。现年48岁的刘承俊已符合该年龄要求。
入境禁令是法务部依据《出入境管理法》作出的行政决定,具体条款规定可能危害韩国利益和公共安全者可以被禁止入境。虽然周四的判决未推翻法务部实施禁令的自由裁量权,但确认刘承俊入境韩国不太可能损害国家利益。
2002年之前,刘承俊曾是韩国乐坛最受欢迎的流行巨星之一。当时他向政府当局虚假承诺将回国履行所有健全韩国男性必须履行的义务兵役,随后离境前往家人居住的美国并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