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近日,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一场联邦移民执法行动演变为致命事件,37岁的蕾妮·古德在车辆对峙中被移民海关执法局(ICE)官员枪击身亡。手机视频记录下冲突全程,联邦官员声称此举属“自卫”,市长却直指枪击“鲁莽且不必要”。事件引发全美对执法武力使用边界的激烈争论——当车辆缓缓移动时,开枪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联邦指南如何界定“致命威胁”?执法者是否有义务优先避让?本文梳理美国相关法规核心要点,揭开执法武力使用规则的重重迷雾,揭示制度性争议背后的生命权博弈。
本周明尼阿波利斯一场联邦移民执法行动演变为致命事件:移民海关执法局(ICE)官员在与37岁蕾妮·古德的车辆对峙中开枪将其射杀。
手机视频记录下枪击过程。联邦官员声称此举属于自卫,但该市市长谴责其“鲁莽”且毫无必要。
视频显示,古德的SUV停在路上时,一名ICE官员靠近车辆,此时车辆开始向前移动。
另一名站在车前的ICE官员掏枪近距离射击,同时向侧方跳开躲避。
以下是关于美国在此类情境下使用致命武力的相关规定解读:
美国执法部门缺乏统一的培训标准。
但多数警察部门和联邦指引禁止向行驶车辆开枪,除非驾驶员通过车辆之外的方式构成迫在眉睫的致命威胁。
专家指出,对行驶车辆开枪是风险最高的致命武力形式之一,可能增加流弹或车辆失控风险,危及旁观者。
是的。司法部政策规定,仅当不存在合理替代方案(包括避开车辆行驶路径)时,才允许使用致命武力。
不可以。政策普遍规定,若当事人未构成即时威胁,执法人员不得仅为实施逮捕或迫使逃逸车辆停驶而使用致命武力。
本质上并无不同。
ICE及其他联邦官员遵循类似的司法部指引限制对车辆开枪,但联邦探员在履行职责时可获得额外的法律保护。
主管ICE的国土安全部规定,仅当官员合理确信某人构成迫在眉睫的死亡或重伤威胁时,方可使用致命武力。
联邦机构进行内部审查,州和地方当局也可能启动刑事调查。
联邦探员若越权行事,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明尼阿波利斯枪击案目前由联邦调查局主导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