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手南太铉因酒驾受审,最终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9日下午,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审判长梁恩尚对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法》(酒驾及超速)的南太铉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韩元。
法庭在说明量刑理由时指出:“被告当时以时速182公里在江边北路行驶,车辆打滑至第四车道,并撞上了第四车道外侧的护墙。此举对道路交通造成的风险极高,必须予以严惩。”
此外,法庭还强调:“被告在因违反《毒品管理法》而处于缓刑期间再次犯罪,情节极为恶劣。”不过,鉴于不存在毁灭证据或逃逸的风险,法院未当庭将其拘押。
据悉,南太铉被指控于去年4月27日在江边北路(往一山方向)铜雀大路附近试图超车时,撞上了中央分隔带。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其当时血液酒精浓度据称已超过0.08%,达到了吊销驾照的标准。
这已是南太铉第二次因酒驾被罚。早在2023年,他就曾因酒驾被查获,并收到600万韩元的简易处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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