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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裁定吉兰丹伊斯兰教法中18项条款中的16项违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2 10:39:0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77    评论:0
导读

      布城:联邦法院裁定吉兰丹州伊斯兰法的16项条款违宪。  最高法院以8比1的多数决定,批准了一对母女的申请,她们对2

  

  

  布城:联邦法院裁定吉兰丹州伊斯兰法的16项条款违宪。

  最高法院以8比1的多数决定,批准了一对母女的申请,她们对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法法令的18项条款提出质疑。

  由九名法官组成的小组主席、首席大法官东姑麦门团马裁定,《吉兰丹伊斯兰刑法(1)颁布2019》第11、14、16、17、31、34、36、39、40、41、42、43、44、45、47、48条无效。

  唯一反对的判决来自沙巴和砂拉越首席法官Abdul Rahman Sebli。

  小组的其他法官包括上诉法院主席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法官,马来亚首席法官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法官,以及联邦法院法官Nallini Pathmanathan, Mary Lim Thiam Suan, Harmindar Singh Dhaliwal, Nordin Hassan和Abu Bakar J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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