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专家表示,需要进行两项法律改革,以有效结束长期存在的管理不善和治理不善的案件,这些案件不断出现在审计长的每一版报告中。
他们说,这些措施包括修改有关贪污的法律,将公职不端行为纳入其中,并颁布《信息自由法》。
马来西亚国际透明组织主席默罕默德莫汉博士说,总稽查司不断发现问题的原因是,在公务员和法定机构中没有文化和机制来执行问责制。
他说:“公职人员在职时不明白他们的受托责任是什么。在公务员队伍中,必须严格执行聘用和解雇的概念。”
他解释说,在处理公共工程项目中的渎职行为时,审计师应该是“第三道防线”,因为第一和第二道防线是公务员本身。
“问题是,第一道防线和第二道防线发生了什么?
穆罕默德说:“因此,政府必须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他补充说,作为2019-2023年国家反腐败战略(NACS)的一部分,MiPO从未得到实施,现在是团结政府这样做的时候了。
在NACS 2019-2023年文件中,MiPO将故意造成政府资金泄露或浪费的公职人员定为犯罪并予以惩罚。
他说:“政府必须加快把这项条文加入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法令。
“知识产权局可以对未能履行受托责任的公职人员追究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改革,我们将会看到同样的问题一次又一次地重复。”
昨天公布的2024年审计长报告的第二部分发现,在吉隆坡建设水和污水处理厂以及“生命之河”项目的延误已经花费了纳税人数十亿美元。
总稽查司拿督Wan Suraya Wan Mohd Radzi表示,延迟是由于缺乏相关各方的监督或监督,相关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数据库不完整,以及政策和工作程序的弱点。
她说:“这些弱点导致计划、活动或项目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质量不合标准,成本增加,以及政府投入的资金没有得到回报。”
另一位反腐败专家拿督斯里阿赫巴尔萨塔尔说,政府还应该加快《信息自由法》的实施,以改善对公共项目的监督。
身为马来西亚廉正与治理协会(Malaysia Integrity and Governance Society)主席的阿赫巴尔说,这样的法案将赋予普通公民权利,让他们能够要求获得有关政府制定的任何公共项目或政策的信息,以及联邦、州或地方当局如何使用纳税人资金的信息。
他说:“根据《官方保密法》,潜在的举报人和公众无法获得政府内部的信息,因为拥有这些信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他补充说,布城也可以为非政府组织和记者提供基于项目的资助,让他们自己对公共部门的项目和机构进行调查。
他说:“但最重要的是,政府首脑要致力于消除腐败和管理不善,并言行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