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一般赋予外国外交官不受当地法律约束的豁免权,但它并非包罗万象。
副教授Nadia Abd Aziz博士说,与不属于派遣外交官的国家(派遣国)的私人非动产有关的行动就是一个例子。
8月30日,《2024年外国管辖豁免法案》(第853号法案)正式生效,她在回应该法案时表示:“外交官以私人身份、专业或商业目的行事的过程也可能受到当地法律的约束。”
她说,该法案的目的是从外交关系的角度出发,通过对给予外国、其资产和其领导人的豁免进行监管,确保马来西亚受到其他国家的公平对待。
“这可以通过为与外国的互动设定明确的法律框架来改善外交关系,从而减少外交争端的可能性。
“该法案还解决了对可能滥用豁免权的担忧,正如2017年金正男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被谋杀时所看到的那样,突显了马来西亚法律体系的脆弱性。
泰勒大学法律与治理学院的萨达图尔说:“通过限制商业交易、雇佣合同和人身伤害索赔等特定案件的豁免权,该法案在保持外交协议的同时促进了问责制。”
暗杀事件发生后,马来西亚取消了对朝鲜人的免签证入境,当时的朝鲜大使姜哲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并被要求离开马来西亚。
当被问及第853号法令是否对国家有利时,他说,它有可能通过培养相互尊重法律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的可能性来改善外交关系。
然而,她补充说,它也可能存在障碍,特别是第30、32和33条,这些条款授权总理在外国没有提供互惠待遇的情况下撤销豁免。
马来西亚国民大学国际法专家萨拉瓦蒂·马特·巴西尔教授也表示,尽管有《维也纳公约》,但外国外交官即使被驱逐出境,仍然可以被起诉。
“(这适用于)如果他们被发现犯下了谋杀或间谍等严重罪行,就像罗马尼亚前外交官西尔维乌·约内斯库(Silviu Ionescu)的案件一样。2009年,他因在新加坡发生致命的肇事逃逸事故而被定罪,并被遣返回国。”
“他不再有豁免权,因为母国的官员可以放弃豁免权。如果没有豁免权,他可能会被遣送回国,并根据当地法律受到起诉。”
然而,萨拉瓦蒂教授指出,这种情况可能会很棘手,因为许多国家不会放弃其外交官的豁免权。
据《海峡时报》报道,时任罗马尼亚驻新加坡临时代办的约内斯库被布加勒斯特上诉法院判处6年监禁(减为3年)。2009年12月,他驾驶一辆属于罗马尼亚使团的汽车撞向三名行人,被判过失杀人罪。
马来西亚人Tong Kok Wai因伤势过重死亡,Bong Hwee Haw受重伤。新加坡人穆罕默德·哈里斯·阿布·塔利布在事件中受重伤。
萨拉瓦蒂教授还表示,第853号法令对国家有利,特别是在自称苏禄苏丹国继承人在外国法院起诉马来西亚的情况下。
“853号法案没有问题,它是关于保护我们在海外的主权。许多欧洲国家已经有了类似的法律。这是因为他们不想被起诉,他们想通过外交手段解决。
“该法案的要点是,如果苏禄或其他国家在外国法院起诉马来西亚政府,而外国给予我们豁免权,就不能提起诉讼,”她说。>见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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