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家公司组成的财团反驳了槟城发展公司(PDC)的说法,该公司称其未能遵守投标开发拔都湾2号工业园区(BKIP2)的要求。
该财团包括IJM Properties Sdn Bhd (IJM Corporation Berhad的子公司)、Aspen Vision All Sdn Bhd (Aspen (Group) Holdings Ltd的子公司)和Mettiz Capital Sdn Bhd,该财团表示,其提案与征求建议书请求(RFP)的目标和指导方针密切一致。
“与招标邀请书(ITT)不同,征求建议书(RFP)鼓励投标人提供创新和定制的解决方案,同时允许在不损害项目目标的情况下灵活地进行改进。
“该联盟在其方法中优先考虑了质量、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并提出了支持RFP更广泛目标的可选变体。该财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尽管我们恳切地要求进行面对面的会议,以澄清我们的提案,但这个机会没有得到批准。”
该财团补充称,它遵守了99年的租赁权要求,并出价8.18亿令吉。
“虽然我们建议永久业权地位作为可选的增强措施,为国家创造额外收入,但这从来都不是我们提议的条件。我们仍将继续履行租赁条款,任何有关我们要求永久业权的说法都曲解了我们的意图。”
该财团表示,拟议中的原股东股权重组灵活性,旨在优化效率并确保问责制。
该财团表示:“任何涉及外部合作伙伴的变更都需要事先获得PDC的批准,这符合标准的治理实践。”
该财团补充说,它无意“翻转”该项目或破坏其完整性。
“此外,考虑到场地的潜力和不断变化的投资者需求,我们提出了一个全面的工业发展计划,偏离了RFP指定的90%工业和10%混合使用比例。
“我们认为,一个完整的工业计划,包括一个400英亩的太阳能发电场,更符合槟城的ESG优先事项和长期目标。
该联盟补充说:“这一战略将槟城定位为寻求可持续工业解决方案的跨国公司的有吸引力的目的地,同时也补充了BKIP1现有的混合用途元素,从而将BKIP2建立为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该财团表示,其提议保证8.18亿令吉的现金回报,完全符合招标书的条款。
RFP的指导方针允许现金回报和付款时间表的灵活性,我们的报价包括更短的42个月的付款期,提高PDC的现金流效益。
“没有遵守RFP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该财团补充说。
此外,我们建议进行采石场作业,以促进有效的填埋,并为PDC创造额外的收入,从而降低成本并提高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我们的基础设施发展计划与既定做法保持一致,PDC提供基本的基础设施,直至陆地边界。该财团将独立资助和建设场地内所有必要的基础设施,确保遵守当地法规。
作为回应,槟州首席部长Chow Kon Yeow表示,PDC一致拒绝了最近的投标,因为允许它违反了良好治理和透明度的原则。
PDC已宣布计划发布一份新的征求建议书(RFP),并更新了条件,以加强其对项目采购道德实践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