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京那巴鲁:两名非法移民因在仙本那水域非法持有汽油被判入狱一年。
周二(8月13日),30多岁的马南·艾哈迈德(Manan Ahmad)和50多岁的罗斯兰·加普(Roslan Gapul)在斗山法官罗斯里·艾哈迈德(Rosli Ahmad)面前,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法庭判处两名来自菲律宾的被告入狱一年,监禁完成后,他们将被转介入境事务处采取进一步行动。
根据国内贸易和生活费用部首席执法官(仙本那)Jong Jee Leong的说法,这些人被一般作战部队(GOF)分别拘留在该地区的Boheyan和Timba-Timba群岛附近的水域。
他们在船上发现装有油罐的汽油共1,050公升。
据信汽油被走私出境,Jong说。
钟说,两名被告都没有个人或旅行证件,也没有任何受管制物品的许可证。
根据该法令,初犯可被处以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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