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近日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浙江证监局网站披露的信息,该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在现场检查中,监管部门发现浙商中拓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公司未及时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变化的客户计提单项减值准备;二是在应收债权转让后的会计处理不规范。这些问题导致公司相关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袁仁军、总经理李文明、财务总监邓朱明和董事会秘书雷邦景被认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商中拓成立于1999年,同年即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供应链集成服务。2025年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营收同比增长13.73%,但净利润同比下降21.19%。截至5月19日收盘,公司股价微跌0.15%,总市值46.2亿元。
浙商中拓财报信披违规遭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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