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11月9日(韩联社)——周四,一家上诉法院维持了对小反对党正义党议员李恩珠违反选举法的缓刑判决,如果得到最高法院的确认,这一判决足以使她退出国会。
当天,首尔高等法院以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和《公职选举法》中禁止向选区内人士或与选民有关系的人提供政治献金的条款为由,判处李议员8个月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违反《选举法》或《政治资金法》,并被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的罚款,议员将失去议员资格。
李议员涉嫌在2020年担任首尔地铁工会政策室长期间,竞选大国家党比例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首尔地铁的专职职员属于公职人员,因此不能参加选举活动。
法院19日宣判,李某涉嫌在2019年从77名工会成员处非法收受312万韩元的政治资金,并向选举相关人士提供了37万韩元左右的伙食。
但是,法庭宣判朴议员违反《禁止夜间选举法》,给党员打电话,要求支持选举的嫌疑无罪。
李议员表示,将向大法院提出上诉。
sookim(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