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巴尼,纽约州(美联社)——周一,纽约州州长签署了一项法律,旨在防止当地官员制定可能因种族原因而压制人们投票权的规定。
《约翰·r·刘易斯投票权法案》以已故民权活动家、曾在美国众议院代表乔治亚州的约翰·r·刘易斯的名字命名。该法案使纽约州成为首批恢复被最高法院2013年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废除的“提前批准”程序的州之一。
根据1965年的联邦《投票权法案》,有压制黑人选民权利记录的州和县在改变投票规则之前必须获得美国司法部的批准。
最高法院以不再需要联邦监管为理由,结束了这种做法,这为多个州近年来制定有关投票的新规则扫清了道路。
现在,纽约州有歧视记录的地方政府或学区必须获得州政府官员的批准,才能通过某些投票政策。
“我们将修改选举法,这样我们就不会再伤害少数族裔社区,”州长、民主党人凯西·霍彻尔(Kathy Hochul)在布鲁克林的一场法案签署仪式上说。
“我很自豪能在这里签署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美国还没有一个州以我们所拥有的勇气、信念和力量站出来保护这些重要的权利。”
新的州法律还将扩大对不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选民的语言援助,并提供法律工具来对抗歧视性的投票规定。
美国国会恢复《投票权法案》部分内容的努力未能在参议院获得通过。
支持纽约州这项立法的民主党人表示,这样的法律仍然需要。
参议员Zellnor Myrie说:“就在上周,全国各地的几场重要竞选都是由那些否认选举的有效性,并将努力减少选民参与的人赢得的。”
法律辩护基金(Legal Defense Fund)的高级政策顾问亚当·廖兹(Adam Lioz)说,该组织多年来一直在努力推动这项立法。
廖兹说:“我们认为,在黑人和棕色人种选民的权利面临自吉姆·克劳事件以来最严重的侵犯之际,这是各州领导人加强和保护选票的一种方式。”
纽约州哪些地区在修改选举法之前需要提前获得批准,将由州政府官员根据法案中的公式和条件清单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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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逊·汗(Maysoon Khan)是美联社报道美国州议会新闻倡议组织的一名成员。“为美国报道”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全国性服务项目,该项目安排记者到当地新闻编辑室报道未被报道的问题。在推特上关注Maysoon K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