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副警察总监拿督斯里阿约汗Mydin Pitchay提醒所有马来西亚皇家警察(PDRM)担任监督职位的官员和人员,他们有责任对从事不当行为的下属采取行动。
他说,作为监督者,他们必须坚定,勇敢,并进行更详细的监督。
“最近,PDRM官员和人员的不当行为案件有所增加。
他在今天举行的联邦警察月度会议上表示:“监管人员不再有任何借口不对涉及不当行为的警察和人员采取行动,因为他们应该急于纠正错误,并因他们愿意采取果断行动而获得认可。”
阿约布强调,所有局长、警察局长、州警察局长、指挥官、指挥官、部门负责人和地区警察局长都必须采取严格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规定。
他补充说:“任何高级警务人员未能按照第3C条的规定采取行动,这条规定涉及警务人员和人员的任何规管和违纪行为,都将导致采取行动。”
他补充说,所有特遣队、旅和编队不应该仅仅依赖廉正和标准合规部(JIPS)的检查和联邦警察总部的指示来进行检查。
他说:“各方必须一致、勇敢和坚定地执行第3C条,以确保我们能够在PDRM内部的诚信和不当行为问题上带来有效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