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月17日——周五,一名新加坡人被判入狱三周,他承认7月17日在兀兰检查站试图贿赂一名辅警。
据《新民日报》报道,42岁的王希平(音译)在前往柔佛巴鲁的途中,在检查站进入公交车道,违反了交通规则。
当一名警官注意到她时,他指示她返回检查站,使用正确的汽车车道。
作为回应,王给了警察50令吉,后来又给了50新元(166令吉),希望能避免惩罚,继续她的旅程。
这名警官立即拒绝了她的贿赂,向她要了护照,并告诉她,他们的互动被他随身携带的摄像头记录了下来。
当天上午11点30分,王某在检查站被捕。她随后被保释。
据《新民日报》报道,在调查过程中,王某声称自己误以为这名辅警是马来西亚警察,出于焦虑和糟糕的语言技能而行贿。
她还解释说,她认为警察拒绝了她的第一次贿赂,因为他想要更多的钱。
尽管王提出了指控,但检方指出,她两次试图贿赂警察,而且都是在新加坡境内进行的,并建议判处三到四周的刑期。
在法庭上,王请求从宽处理,理由是她有责任照顾四个孩子,其中最小的还不到一岁。
由于她的丈夫在海外出差,不会很快回来,王要求将她的判决推迟到11月18日,以便安排她的孩子,地区法官批准了这一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