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伊斯梅尔表示,内政部将研究成立2012年安全犯罪(特别措施)法令特别法庭的必要性。
内政部长表示,此举是为了加快一些政党批评的法律程序。
“我们将研究建立一个特别法庭的必要性和适宜性,类似于腐败、无证移民、针对儿童的性犯罪、人口贩卖、环境和网络犯罪的特别刑事法庭。
“现在,我们有必要考虑设立这个特别法庭,这样罪犯就不必等待很长时间,否则就会出现保释问题,”他在周三(2月19日)的国会部长解释会上说。
赛夫丁·纳苏蒂安说,这将是为调查这项有争议的法律而成立的一个特别委员会的三个主要目标之一。
部长还表示,将讨论的另一件事是审查索斯马法案下不可保释的罪行清单。
“根据目前的规定,除了第13(2)条涉及女性、18岁以下儿童、老人或病人的罪行外,不可保释的罪行不得保释。”
赛夫丁·纳苏蒂安说:“我们将审查该法案下的73项违法行为,我们可以让法院自行决定哪些部分和违法行为。”
他说,政府将研究修改该法第30条的必要性,该条款涉及在等待法律程序完成时进行拘留。
“在此之后,将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在提出任何修正案之前,审查和仔细审查建议的改进措施。”
他说:“委员会越快得出结论,我们就能越快提出修正案。”他补充说,他预计修正案将在7月份的议会会议上提出。
2012年作为《内部安全法》(ISA)的替代品引入的《内部安全法》旨在提供与安全犯罪有关的特别措施,以维持公共秩序和安全以及相关事项。
实际上,它允许对安全犯罪进行预防性拘留,就像ISA一样。
但与《内安法令》不同的是,该法不允许未经内政部长自由裁量权审判的无限期拘留。
相反,它允许一次拘留28天,可根据法院命令延长拘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