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月26日——今天,一名男子在裁判法院认罪后,被判处4天监禁和4000令吉罚款,他录制并存储了包括自己祖母在内的家庭成员的露点视频。
据《贝里塔·哈里安报》今天发表的一篇报道,23岁的被告穆罕默德·法兹利·伊萨在法庭翻译向法官苏海拉·沙菲乌丁宣读指控后承认有罪,接受了判决。
根据指控,这名油棕种植园工人被指控于12月23日晚上11点15分在巴都巴哈特的斯里棉兰的一所房子里用手机存储淫秽视频和图片。
他是根据《刑法典》第292条被起诉的,该条款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罚款,或定罪后两者兼而有之。
根据案件的事实,警方收到了马来西亚通讯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关于被告使用的与明确视频和图像有关的链接的信息。
在收到这一信息后,警察突袭了被告与其他家庭成员居住的房子,没收了他的手机。
对该设备的检查发现了被告录制的几段视频和图像。
在审讯中,他承认那些露骨的材料涉及他的祖母、姑姑和堂兄。
这些录音是受害者在房间里洗澡或换衣服时录制的。
在此之后,警察于同一天逮捕了被告,并将他带到Batu Pahat区警察总部作进一步调查。
副检察官Farah Wahidah Mohd Sharip领导控方,而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Tan Song Yan代表。
控方要求判处监禁,理由是担心被告只要被罚款就可能再次犯罪。
法庭判处被告入狱4天,并处以4000令吉的罚款,如果他未能支付罚款,将再处以6个月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