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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准许发展商就法援署逾期交付空置物业的申索提出上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02 16:14:1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00    评论:0
导读

    普特拉贾亚:联邦法院允许两名开发商的上诉,他们试图阻止购房者因延迟交付空置房产而要求清算损害赔偿。  此前,上诉

  

  普特拉贾亚:联邦法院允许两名开发商的上诉,他们试图阻止购房者因延迟交付空置房产而要求清算损害赔偿。

  此前,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阿邦·哈希姆领导的五人小组作出裁决,裁定联邦法院在2020年就李安明和奥斯诉孟特利·Kesejahteraan Bandar案作出的裁决应适用于前瞻性,而不是追溯性。

  法院援引1989年《住房发展条例》(HDR)第11(3)条,裁定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长无权授权住房主管延长开发商完成住房开发单元的时间。

  这两家开发商——Prema Bonanza Sdn Bhd和Sri Damansara Sdn Bhd——被购房者起诉,因为他们在房屋总监批准的延长时间(EOT)完成住房项目后,在规定的42至52个月的时间框架内交付空置单位超过36个月。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哈斯纳穆罕默德哈希姆(Datuk Sri Hasnah Mohammed Hashim)宣布了这一决定,他说,在授予EOT的时候,1989年HDR条例11(3)是有效的,SPA的条款是基于法律要求的批准延期。

  其他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巴里亚莫哈德尤索夫,拿督哈明达辛格达利瓦尔和拿督阿卜杜勒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利勒。

  哈斯纳法官说,在今天法庭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已经接受了SPA的条款,因此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

  她说,在法律被宣布无效之前,必须给予法律充分的效力。

  她说,如果李安明案具有追溯效力,将给房地产行业带来极大的不公正和毁灭性的后果。她还说,购房者不能利用李安明案的裁决作为“委托”,从获得EOT的开发商那里获得经济利益。

  哈斯纳法官表示,发展商当时遵守了法律规定,并没有以任何方式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法院在三个案件中作出了裁决,即Ombak-Ambak控股有限公司诉Prema Bonanza Sdn Bhd, Prema Bonanza Sdn Bhd诉KN Vignesh Naidu,以及Sri Damansara Sdn Bhd诉房屋审裁处,Fong Soo Ken和Yoa Kian How。

  Prema Bonanza是位于吉隆坡中央附近的住宅项目the central Residences的开发商,而Sri Damansara是位于雪兰莪州Kota Damansara附近的Foresta Damansara公寓的开发商。

  与此同时,在Obata-Ambak案中,法官Hasnah认为Obata-Ambak Holdings无权向开发商索赔,因为其索赔已过期。

  她说,必须在SPA协议签订后的六年内提出LAD索赔。

  Lai Chee Hoe律师和Dhirene Rene Norendra律师分别代表Prema Bonanza和Sri Damansara,而Datuk Low Joo Hean律师代表Obata-Ambak和Datuk K.L.Wong律师代表Vignesh Naidu,房屋审审庭,Fong和Yoa。

  高级联邦法律顾问刘洪斌出席了作为法庭之友的总检察长的听证会。——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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