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州长凯西·霍赫尔(Kathy Hochul)和其他官员周四誓言,尽管最高法院决定禁止基于种族的录取,但他们将继续努力,促进少数族裔学生进入纽约州的高校。
在6票赞成、3票反对的平权法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在大学录取中使用种族因素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
“这是平等和民主的黑暗一天,”Hochul在国家最高法学家的决定公布后不久说。
但她说,她已经和纽约州立大学校长约翰·金(John King)谈过在该校64个校区招收更多历史上代表性不足的学生的目标。
“多样性是我们的重要组成部分,”Hochul说。“我们希望确保纽约是一个崇尚多样性和包容性的地方。”
金和纽约州立大学董事会在一份联合声明中抨击最高法院的裁决“使我们的国家在争取平等和公民权利的道路上倒退”,但表示将“在法律范围内”推动少数族裔入学。
“有种族意识的招生政策丰富了我们的机构和我们的国家。然而,尽管存在种族意识的招生政策,黑人和拉丁裔学生以及其他群体在高等教育机构中作为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代表性仍然不足,”纽约州立大学高层表示。
虽然学生公平录取与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的相关案件的裁决称,大学不能明确地将种族和民族作为录取的优先考虑因素,“我们可以将生活经历作为一个因素,”纽约州立大学董事会主席梅丽尔·蒂施告诉《华盛顿邮报》。
正如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多数派裁决中提到的那样,学生的种族当然是生活经历和其他考虑因素的一部分。
纽约州立大学因推行以种族为基础的“多样性、公平、包容和社会正义”项目而受到保守派的抨击,他们将其称为“觉醒的美国”。针对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和布法罗法学院推行针对非白人学生的种族优先项目的歧视投诉已经提出。
纽约州立大学的64个校区中,白人占53%,非白人占47%,包括黑人、西班牙裔和亚裔。
纽约城市大学(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的领导层说,这项裁决不会影响该校25个校区,因为该校学生中有54%是非洲裔西班牙裔,22%是亚裔,24%是白人。
一位发言人表示:“纽约市立大学作为一个系统,并不依赖于种族意识招生,但就像任何影响高等教育的法院裁决一样,我们正在仔细审查今天的决定,以及它对我们招生实践的影响。”
纽约的一些亚裔美国人教育倡导组织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称基于种族的偏好伤害了表现优异、想上大学的亚裔美国学生。
“我们很感激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反对数十年来对亚裔美国学生的有害歧视。大学滥用平权法案的时间太长了,”亚洲浪潮联盟、大纽约华裔公民联盟、纽约居民联盟和加速课程与教育家长领袖(PLACE NYC)发表的联合声明说。
“群体身份歧视是违宪的,不符合美国精神的,也是不道德的。我们呼吁大学遵守法律,真诚地停止种族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