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性别认同本是基本人权,但当制度善意遭遇现实博弈,竟衍生出令人瞠目的荒诞剧。德国这名警员的"性别切换"事件,犹如一面多棱镜:既折射出跨性别群体争取权益的艰难历程,又暴露出制度漏洞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在推进性别平等的道路上,我们既需要破除二元对立的传统桎梏,也需警惕投机分子扭曲政策本意。此案最值得玩味之处在于,当法律赋予个体自由定义性别的权利时,该如何界定"正当诉求"与"制度套利"的边界?这场发生在警局内部的罗生门,或许将成为检验德国性别新政成色的试金石。
德国一名女警因在官方档案中将性别从男性改为女性,现正面临欺诈未遂指控——据称此举是为在晋升体系中走捷径。
这位未透露姓名的杜塞尔多夫警员年约三十余岁,去年五月依据上届联邦政府通过的《自我决定法》修正案更改了性别信息。
该法案生效满周年,旨在帮助跨性别者、双性人与非二元性别者变更官方档案中的性别与姓名记录。
申请人仅需自我声明即可办理,无需提供官方文件或第三方评估证明。
变更手续完成六日内,其雇主即以欺诈未遂报案,促使这名女警反诉警方歧视。
其辩护律师坚称当事人长期因男性身份承受巨大痛苦,而关于晋升的说辞只是"对迟钝同事的反讽"。
杜塞尔多夫警方对《南德意志报》表示,该警员"多次在不同场合主动、明确且刻意地向同事宣称",变更是为利用针对女性的特殊晋升规则。
为矫正警界性别失衡,当地招募委员会接获指令:当两名候选人资历相当时,应优先录用女性。
警方档案显示,性别变更使其在晋升序列中跃升43位,从助理警员晋升至正式警督——月薪激增最高500欧元。
"没有人会为这种理由做出改变人生的决定。"律师克里斯托夫·阿诺德向《科隆城市日报》强调。
但杜塞尔多夫警方指控,该警员在获得晋升后向同事透露,计划在与女友举行婚礼前将性别改回男性。
该法案实施首年收到约2.2万份申请,多数未起波澜。但此次并非首例涉嫌滥用性别自决法的案例。
八月间,德国著名新纳粹分子斯文·利比希因煽动诽谤罪获刑。庭审时他身着女装,声称已变更性别并要求押送女子监狱。
利比希至今在逃。而对于杜塞尔多夫涉事警员的律师而言,警方的指控注定失败。
"新《自我决定法》的妙处在于,变更者无需陈述理由,"他直言,"因此根本不存在欺诈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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