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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高等法院禁止在婚姻案件中使用书面形式起草和解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02 10:12:47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85    评论:0
导读

      新德里,8月8日(IANS):德里高等法院对调解中心处理的婚姻案件中使用书面形式起草和解协议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  

  

  

  新德里,8月8日(IANS):德里高等法院对调解中心处理的婚姻案件中使用书面形式起草和解协议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

  主持此案的法官迪内什?库马尔?夏尔马(Dinesh Kumar Sharma)对这种做法表示强烈反对,称这种标准化的表格可能会给人一种机械起草的印象,而且在起草过程中缺乏真正的“思维运用”。

  法院指示调解中心和家事法庭确保以应有的谨慎和注意准备和解契约,避免使用书面形式。

  法院表示,和解协议需要精心起草,显示出对情况的深思熟虑的分析,以及寻求公平解决方案的真正尝试。

  法院表示:“因此,调解中心及家事法庭须确保妥善草拟和解契约,而不应以书面形式签署。”

  此外,法院还命令,要求撤销事项的请愿书所附的和解契约副本应清晰可读。

  夏尔马法官发布的判决书被告知将分发给所有调解中心和家事法院,敦促他们将自己的做法与最高法院在Ganesh vs. Sudhirkumar Shrivastava一案判决中概述的原则保持一致。

  “让这份判决书的副本分发给所有调解中心和家庭法院,指示他们起草和解契约,显示出应有的应用精神,并确保所述契约的起草符合Ganesh vs. Sudhirkumar Shrivastava(最高法院)的判决

  ”法官说。

  “本院在处理撤销婚姻的请愿书时,经常遇到调解中心起草的和解协议,这些协议是印刷形式的。本院将严肃对待反对意见。”

 
(文/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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