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财险公司同时受到行政处罚。律所无视客户、不尊重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完全不可接受的。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将是一项艰巨的挑战。
金融厅根据《保险事业法》,对东京海上日岛火灾保险公司、Sompo日本保险公司、三井住友保险公司、Aioi Nissay Dowa保险公司等企业的事前保险业务,下达了业务改善令。
如果企业之间就保险费调整事先达成协议,将被视为违反《反垄断法》的垄断行为。据FSA称,576家企业签订了这些不当合同。
在新闻发布会上,兼任金融服务大臣的财务大臣铃木俊一(Shunichi Suzuki)强烈批评了相关公司,称他们的行为“非常恶意”。惩罚严厉是完全自然的。
公司在保险单中对损失的赔偿往往非常高,这使得单一的非寿险公司很难承保这种可能性。因此,保险单通常以共同保险的形式由多家公司共同办理。
在共同保险的情况下,偶尔也会进行投标。但是,即使在合同是共同保险的情况下,参与的非寿险公司也应该向企业客户单独提供保费。
在大型私营铁路公司东急集团(Tokyu Group)举报这种做法后,这种预先安排的溢价被曝光。其他类似的案件接连曝光,包括东日本铁路公司(JR East)的案件,促使日本金融厅对实际情况展开调查。
这四家非寿险公司极有可能通过预先安排将保费定得很高,迫使企业客户支付相对较高的费用。这种行为显示出对客户的基本蔑视。
自2010年代后期以来,由于严重自然灾害的增加,非寿险公司的火险利润有所下降。FSA表示,在这种背景下,自2017年以来,由于销售人员受到管理层增加利润的强烈压力,相关合同急剧增加。这样的政府负有重大责任。
根据FSA的一项调查,超过30%的不当合同是在四家保险公司意识到此类交易是非法或不正当的情况下签订的。据称,在超过40%的案件中,部门主管或部门主管知道不当行为。尽管如此,他们不能停止这种事先安排。这显然是功能失调的公司治理。
另一个令人吃惊的因素是,40%的不当案件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交的。
非寿险行业经过多次重组,合并为目前的四大公司。这些公司的净保费收入(相当于销售额)的市场份额超过80%。这种寡头垄断结构可能导致了相关公司之间的亲密关系。
这4家企业将在2月末之前向政府提交经营改善计划。关键在于他们是否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再次发生。
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Japan Fair Trade Commission)本月还根据反垄断法对四家主要的非寿险保险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怀疑它们构成了卡特尔。希望反垄断监管机构澄清整个情况,并严格处理这一问题。
(摘自《读卖新闻》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