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周四(3月21日),一名教师和一名自雇男子被控拐卖一名当地妇女进行性剥削。
48岁的教师Mohd Hasfyanizam Mansor在法官Nazlyza Mohamad Nazri面前宣读了指控,他对指控表示不认罪。
然而,另一名被告,29岁的穆罕默德·法兹利·贾法尔(Mohamad Fazley Jaafar)在三次改口后认罪。
这两名男子被共同指控于3月11日凌晨2点35分在Jalan Sultan Omar的一处公寓里拐卖一名29岁的女子,对她进行性剥削。
根据2007年《反贩运人口和反偷运移民法》第12条(与《刑法典》第34条一起阅读),他们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一经定罪可处以罚款。
由副检察官Mohd Khairuddin Idris和Iffah Nabihah Mohd Ishak代表的检察小组没有为两名被告请求保释,他们没有律师。
随后,纳兹利扎法官定于3月31日开庭审理涉及哈什法尼扎姆的案件,并对法兹勒进行宣判。——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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