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拉哈德拿都职业学院的学生告诉高等法院,去年3月22日在该学院被发现死亡的Mohamad Nazmie Aizzat Mohd Narul Azwan在死前一晚与第11名被告发生了打斗。
第16名证人也是受害人的朋友,他回忆说,在比利时5号宿舍发生口角时,受害人和第11名被告互相拳脚相向,而第1、第4、第5、第6、第8和第9名被告围成一圈。
这名证人在法官拿督·邓肯·西科多(Datuk Duncan Sikodol)面前作证时说:“我当时在双层床的上面,看到受害者和第11名被告互相拳打脚打。”
13名16至19岁的学生被控于今年3月21日晚上9点至次日(3月22日)早上7点38分,在拉哈德大都职业学院Resak和Belian 7号宿舍谋杀了17岁的Mohamad Nazmie Aizzat。
他们是根据《刑法》第302条(与该法第34条一并宣读)受到指控的,该条规定,一经定罪,可判处死刑或30至40年监禁,最多可鞭刑12下。
根据证人的说法,事件开始于第一名被告要求受害者面对他进行一对一的战斗,然后让他选择一个对手进行战斗。第11名被告随后自愿与受害者搏斗。
在律师Kamarudin mohammad Chinki的询问下,这名证人说,他看到受害者打了第11名被告的左肋骨,导致他痛苦地摔倒,但不知道被告在这一拳中有瘀伤。
同样出庭出庭的还有副检察官nug junhn Tao和Batrisyia Mohd Khusri
13名被告中的8名由律师Datuk Ram Singh, Kamaruddin mohammad Chinki和Chen Wen Jye代表,而其余5名由律师Mohamad Zairi, Abdul Ghani Zelika, Vivian Thien, Jhassany P. Kang和Kusni Ambotuwo代表。——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