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总理拿督斯里安瓦尔表示,将修订《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736号法令),以促进和支持希望组织和平集会的团体。
安华在下议院发言时表示,将会进行几项修订,包括修改和取消该法令规定的获得场地批准的要求。
“根据第736号法令第11条规定,组织者必须获得集会场地所有者或占用者的同意,”目前这是一个争论点,将从法规中删除。
“其次,需要提前五天通知警方,以便他们管理和确保安全;人群控制;以及交通管理,”周四(2月13日)他在下议院的总理提问时间时说道。
安华是在回答Khoo Poay Tiong(哥打马六甲)的问题,即政府是否准备修改《2012年和平集会法》,允许公民在不需要相关当局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和平集会。
安华进一步阐述,该法案的修正案将与暂停和平集会一起提交给下一届国会。
这样的暂停反而会给予灵活性,要求集会组织者提前5天通知当局。
另请阅读:政府准备修改和平集会法是下议院今天的焦点之一
“虽然警察的行动仍然是根据现行法案规定的,因此,当他们继续专业地履行职责时,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已经豁免并决定修改(法案),警方已经被告知,虽然修正案将被提交,但暂停将被执行,给予灵活性,他们(组织者)提前五天通知。”
他说:“这是马达尼政府的好消息,以前的政府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谈到反贪抗议,身为淡汶国会议员的安华表示,任何针对大学生的调查都将被撤销,也不会对他们采取任何行动。
他说:“这同样适用于最近根据《安全犯罪(特别措施)法》(Sosma)进行的绝食抗议和被拘留者家属的抗议,不会对他们采取任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