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12月24日(韩联社)——工业部周二表示,在与东南亚国家实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之前,政府已经修改了贸易调查法,将马尼拉列入保障措施的国家名单。
产业通商资源部表示,在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将于21日生效之际,修改了《国际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执行令》。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后,从菲律宾进口的部分产品大幅增加,韩国可以采取紧急关税或中止免关税政策等保护国内产业的措施。
但是,由于FTA的目的是促进两国间的贸易,因此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逐步解除持续1年以上的保障措施。
商务部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修订将作为防范降低关税带来的潜在问题的保障。”“修改后的执行令也将于12月31日与韩菲自由贸易协定(FTA)一起实施。”
与此同时,与菲律宾的自由贸易协定是韩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成员国签署的第五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此前韩国与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和柬埔寨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
韩国与东盟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但也一直在推动与个别成员国达成单独协议,以加深与这些新兴国家的外交和经济合作。
科林(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