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尔,多哈:卡塔尔金融市场管理局发布了新的控制措施,限制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并打算出售。这些新的管制措施属于管理局努力发展卡塔尔资本市场和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框架。因此,管理局重申其保护投资者权利和确保公平和透明的投资环境的承诺。
以下是新控制措施中最重要的条款:
公司在获得市建局批准前,可回购一定比例的股份以出售,但此项活动须按照市建局规定的下列控制措施和程序进行:
-董事会决定在公司股票发行后立即回购一定比例的公司股票,应通知管理局和市场。
-申请须在批准回购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发出之日起两天内,以批准的形式向管理局提交申请,以购买最多10%的已缴足已发行股份,或购买超过公司章程细则规定的所有权限制的股份,同时附上管理局为完成交易所需的文件。
-管理局应在以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方式提交申请之日起15天内就该申请作出决定。该期限届满而管理局未作出决定,应被解释为暗示拒绝作出决定。
-公司应在发行后立即将管理局的批准决定通知市场,前提是市场按照其规定的程序宣布批准。
-公司应在通知批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其网站和至少两份当地日报(其中一份以英文出版)上披露管理局的批准。
-公司不得在根据前一条款披露管理局批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
-公司须在管理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限内完成回购交易的执行。如交易未能完成,公司须承诺在订明期间结束后的首个营业日内向市建局作出证明。
-公司承诺从自愿储备和已实现利润的余额中用于回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为回购提供资金。
-禁止公司在回购过程中进行任何出售交易,同样禁止公司在出售过程中进行任何回购。
-在完成回购股份的出售程序之前,禁止公司以任何名义发行任何新股。
-公司不得在自最后一次回购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出售回购的股份。
-回购股票在公司出售之前,将失去其依法应享有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公司应在禁售期结束后不迟于最后一次回购之日起24个月内出售回购的股份。如果出售交易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则应将此事提交给管理局采取适当措施。
-买卖订单应按照市场执行的规定和交易程序通过市场执行,但公司应承诺根据具体条款与执行订单的金融服务公司合作。
-公司须使用市建局批准的表格,将出售决定通知市建局及市场。
-公司不得在公布其财务报表或任何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前15天内回购或出售自己的股票。
-市场应按照现行程序对回购和出售交易进行后续披露。
-公司应在其发布的财务报告中披露本公司股票的回购或出售交易情况。
卡塔尔金融市场管理局证实,这些新的控制措施是朝着加强投资者保护和确保市场稳定迈出的重要一步。反过来,这将加强公司治理以及卡塔尔资本市场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