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3月8日(EFE)。——日本周五通过了一项民法修正案,将引入离婚后父母共同监护权,这是迄今为止日本立法中尚未出现的法律假设。
共同监护权将被添加到该国目前存在的独家监护权中,在这种监护权中,家庭法院决定离婚后父母中的一方的单独监护权,这加剧了父母绑架的戏剧性,因为在调解开始时,监护权通常被授予与未成年人住在一起的父母。
主张引入修正案的人认为,单独监护权使没有监护权的父亲难以参与抚养子女,而且有利于不支付子女抚养费。
决定选择哪种监护类型的第一步将包括父母之间的协商,由双方同意决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家事法庭将根据孩子的利益决定哪个监护权最合适,并决定谁将拥有父母的权力。
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法院也可能鼓励在作出最后决定之前进行探访。
如果家事法庭认定家庭暴力或虐待儿童已经发生或有发生的危险,孩子的单独监护权将判给单亲。
家庭暴力一直是引入这种监护的主要障碍,因为批评人士说,这将使保护未成年人和受害者本身变得困难。
该修正案还介绍了与维护有关的冲突的新发展。在不付款或拖延的情况下,债务人父母的资产可被扣押,并将建立一个法律赡养制度,根据该制度,在不通知离婚的情况下可要求固定数额的赡养费。
经过三年的审议,政府批准了该法案。它计划今年将该项目提交议会批准,如果获得批准,该项目将于2026年生效。
日本法务大臣小泉纯一郎(Ryuji Koizumi)在政府批准后向媒体发表声明称:“我们已经将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我想让人们知道这种改变的意义,我希望他们能理解。”
日本于2014年签署了《海牙国际儿童诱拐公约》,但即使在那之后,近年来,日本父母未经对方同意将孩子带回日本的案件仍然是媒体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受这些盗窃影响的人认为,这种寻求协商一致的机制使立法在实践中毫无用处,因为它没有为冲突离婚提供真正的解决办法,而冲突离婚确实需要调解。
这个主要影响日本父母自身的问题,导致欧盟批评日本,并要求日本引入一项承认共同监护权的法律,这是全球主要大国的法律所考虑的。场方程
mra-yk /摩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