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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宣布2029年前全面停止海外领养,引发全球关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1-14 17:58:00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53    评论:0
导读

  

  Lee Myung-ok, pictured as a baby, was adopted by a family in Norway in 1972 at six mo<em></em>nths old. (Photo courtesy of Global Overseas Adopteesink)">

  【编者按】在全球化浪潮中,儿童权益保护已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近日,韩国政府宣布将于2029年前全面终止海外领养制度,将儿童领养责任从私营机构移交国家体系,这一政策转向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作为曾被称为“儿童出口国”的国家,韩国此番改革不仅是对历史伤痕的直面,更是构建儿童权利本位社会体系的里程碑式探索。从批准《海牙跨国领养公约》到建立国家主导的领养监管网络,从扩大育儿津贴到保障无证移民儿童受教育权,系列举措勾勒出儿童福利政策的立体化蓝图。当国家接过守护未来的接力棒,这场制度变革或将重新定义“责任”二字在儿童保护领域的重量。

  韩国政府正着手在2029年前终止海外领养制度,将领养事务职责从私营机构转移至国家体系。官员表示,此举旨在强化儿童保护机制。

  保健福祉部周五宣布,已批准为期五年的儿童福利蓝图——《第三次儿童政策基本规划》。该方案将国内领养置于优先地位,并规划逐步终结海外领养。这项计划已获总理主持的政府协调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方案锚定了李在明总统的儿童福利议程。李在明曾直言,韩国过往的海外领养史是“国家的失败”。

  “我们国家曾背负着‘儿童出口国’的耻辱标签,”李在明去年10月公开表示,并承诺国家将承担起对领养儿童的责任。

  在新框架下,政府将全面监管从安置决策到领养后跟踪的整个流程,保健福祉部将作为中央主管机构行使职权。

  海外领养仅会在特殊情况下被允许,且所有程序需通过政府间直接协调推进。

  韩国已于今年7月正式转向公共领养体系,将管理权从私营机构移交中央及地方政府。

  10月,韩国正式批准《海牙跨国领养公约》,为跨境流动儿童筑牢防护网。

  新方案同时革新寄养照护体系,将儿童安置全面纳入国家管理,并将寄养家庭认定为法定家庭类别,赋予其更广泛的法律权限。

  地方政府须定期评估寄养家庭、领养家庭及儿童照护机构,同时加大对儿童回归原生家庭的支持力度。

  针对屡次发生的虐童致死案件,政府将设立特别审查机构深入分析死亡案例,并考虑建立更广泛的制度以调查所有儿童死亡事件的根源。

  除领养制度改革外,该方案还拓展了社会支持网络。到2030年,儿童津贴将逐步覆盖至13岁以下群体,非都市区及人口流失地区将获得额外补助。

  政府同时计划推出短期育儿假制度,扩大夜间社区托育服务范围,并拓展疫苗接种覆盖人群。

  无证移民儿童将获准临时居留至2028年3月,以保障其受教育权利。当局正在研究推行全民出生登记制度。

  保健福祉部次官李首澜强调,这些措施旨在构建“将儿童视为权利主体,国家承担首要保护责任”的制度体系。

 
(文/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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