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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法院判医生对患者截趾担责,引热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3-04 13:32:03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75    评论:0
导读

    【编者按】医疗安全无小事,一次看似寻常的趾疣治疗,竟因处置不当演变成截趾悲剧。韩国近日一桩医疗纠纷判决引发广泛关

  

  【编者按】医疗安全无小事,一次看似寻常的趾疣治疗,竟因处置不当演变成截趾悲剧。韩国近日一桩医疗纠纷判决引发广泛关注:患者因脚趾小疣求医,经历激光治疗后伤口恶化,最终被迫截除小趾。法院认定主治医生未充分评估风险、未及时调整方案,且未尽告知义务,判决高额赔偿。此案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在慢性伤口管理、并发症预防及医患沟通中的漏洞。在医疗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如何守住“最小伤害”的底线,如何平衡治疗效率与风险管控,值得每位从业者深思。以下为案件详情:

  法院裁定,一名医生因未能妥善治疗患者的脚趾鸡眼,导致病情恶化并最终截趾,须向患者赔偿1600万韩元。

  首尔东部地方法院民事第4庭的申成旭法官于上月13日就患者A(61岁)对B医生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作出判决。法院裁定双方平均分担诉讼费用。

  患者A于2023年2月前往位于首尔广津区的B医生医院,治疗左脚小趾的鸡眼。B医生实施了两次激光治疗,但在随后四个月内,患者A因持续疼痛多次复诊。B医生开具了止痛药、抗生素并进行类固醇注射,但症状未见改善。

  因无法忍受疼痛,患者A要求转诊至更高级别医院。随后被诊断为慢性骨髓炎,不得不接受不可避免的截趾手术。调查显示,激光治疗导致的溃疡持续恶化。患者A至今仍时常感到疼痛并行走困难。

  法院根据医疗评估结果认定B医生应承担赔偿责任。申法官指出:“患者A首次治疗后出现溃疡,且三个多月未好转。B医生本应进行更积极的检查治疗。”他补充道:“考虑到患者A因溃疡和骨髓炎导致病情恶化至截趾程度,必须认定B医生在实施手术或未监测术后进展方面存在疏忽。”法官强调,鉴于患者A的伤口未见恢复迹象,B医生本应考虑并发症风险并采取额外措施。

  申法官同时指出:“B医生在激光治疗前未向患者说明可能出现溃疡或骨髓炎等并发症的风险。即使在治疗后,也未指导患者A如何护理创面或应对溃疡恶化情况。”这构成对潜在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告知不充分。

  法官根据患者A至退休年龄(65岁)前未来四年的预期收入计算赔偿金额,并考虑到治疗难度,将B医生的责任比例限定为70%。B医生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文/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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