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当交通事故遇上”碰瓷疑云”,这起发生在首尔街头的案件引发深思。六旬司机在斑马线撞人后,因怀疑对方是”碰瓷党”竟二次启动车辆,导致伤者伤情加重。法院判决既认定司机存在间接故意,又因达成和解予以缓刑,折射出当代都市中行车安全与信任危机的复杂交织。在行车记录仪普及的今天,每起事故都有镜头见证,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又该如何重建?此案警示所有驾驶人:无论遭遇何种状况,保护生命永远该放在第一位。
一名六旬男子在斑马线撞伤行人后,竟怀疑受害者是碰瓷诈骗团伙成员,再次启动车辆导致对方二次受伤,最终被判处缓刑。
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7庭赵雅岚法官于21日宣布,上月17日因重大伤害罪被起诉的徐某(61岁)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并须完成160小时社区服务。
去年9月,徐某在首尔城东区千户大路邮局附近驾驶运动型多功能车时,与正在过马路的40岁行人A某相撞。然而当A某阻挡在徐某车辆前方时,徐某竟再次启动车辆撞击A某腿部。导致A某向后跌倒,手腕、背部和髋部多处受伤,经诊断需要两周治疗。
庭审中徐某否认故意伤害,声称”我怀疑A某是自残式敲诈团伙成员,以为移动车辆他就会躲开”。但行车记录仪和现场画面显示,A某当时站在距离车辆不足30厘米处,根本来不及闪避。影像还证实,即使在首次碰撞后,A某曾凝视驾驶座数秒未移动,徐某却未采取任何措施。
法院指出:”被告对伤害可能性有充分认知,却以放任风险的态度构成间接故意。从初步调查到庭审期间,始终在作难以令人信服的辩解,且有多项类似前科”。但考虑到”已向受害人支付200万韩元并达成和解”等因素,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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