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当田园牧歌遇上商业暗战,江原道春川市的“土豆面包”故事上演现实版商战风云。一对曾携手创业的年轻农夫妇,在离婚后竟因商标专利纠纷对簿公堂。前联席代表在未获共同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农协名义开展团购、私印商标编号,更被指控违规篡改公司专利申请人信息。这起案件折射出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产品品牌化进程中的知识产权困境——当乡土情怀撞上商业规则,如何守护凝聚着农耕智慧的品牌价值?法官当庭指出“犯罪性质严重”的警示,值得所有新农人深思。
曾打造江原道春川市招牌小吃“土豆面包”的农业公司前联席代表,因擅自使用商标被处以罚金。该公司由一对年轻务农夫妇共同经营,二人于去年7月离婚。
春川地方法院刑事3部独任法官朴东旭于25日宣布,34岁的A某因违反《商标法》等罪名被判处1000万韩元罚金。
A某于2022年5月获得土豆面包商标权部分转让后,在未征得商标共同持有人、公司前联席代表B某等人同意的情况下,于2023年7月至8月期间,以其担任会长的农协名义在互联网发布《招募土豆面包团购经销商》公告。据悉,A某向联系到的经销商寄送样品,在包装箱上使用包含土豆面包商标注册号在内的相同商标,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A某还被指控在担任公司内部理事期间,未履行正式内部决策程序,擅自将公司持有的“豆粉面包制造方法”专利申请人变更为自己与其他共同申请人。
朴法官指出:“尽管身为内部理事,但未经授权使用商标权,且未经过正当决策程序擅自变更专利申请人姓名,犯罪性质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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