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最高法院周一否决了总理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领导的右翼政府通过的一项极具争议的法律,该法削弱了最高法院的部分权力,并引发了长达数月的全国性抗议活动。
这项法律是内塔尼亚胡及其宗教和民族主义合作伙伴联盟提出的更广泛的司法改革的一部分,这在以色列造成了深刻的分歧,并引起了西方盟国对该国民主原则的担忧。
周一的法院裁决可能会考验为对付哈马斯而组建的紧急政府的凝聚力,该政府包括财政部长Bezalel Smotrich等强硬派支持者,以及中间派甘茨(Benny Gantz)和国防部长加兰特(Yoav Gallant)等对司法改革持批评态度的人。
斯莫特里奇认为这一决定是“极端和分裂的”,呼应了10月7日哈马斯在以色列南部发动致命袭击之前几个月以色列政治上的痛苦分歧。
提交给最高法院的新立法取消了最高法院用来撤销政府和部长决定的一个(但不是全部)工具。它剥夺了法院撤销其认为“不合理”的决定的能力。
15名法官中有12人裁定,废除准宪法性的“基本法”是在最高法院的权限范围内。法院以8票的微弱多数裁定这一具体的基本法无效,称该法“对以色列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的核心特征造成了严重和前所未有的伤害”。
一些以色列官员承认,司法改革引起的内部分歧——这种分歧渗透到军方,促使内塔尼亚胡暂时解雇了呼吁停止改革的加兰特——可能是哈马斯决定在10月7日实施疯狂杀戮的一个因素。
内塔尼亚胡的利库德党表示,最高法院的决定是不幸的,它违背了“人民团结的意愿,尤其是在战争时期”。它在简短声明中没有讨论可能采取的任何步骤。
反对党主席、前总理亚伊尔?拉皮德(Yair Lapid)赞扬了最高法院,他说,最高法院的决定“终结了艰难的一年,这场争端从内部撕裂了我们,导致了我们历史上最可怕的灾难。”
大法院根据该案的摘要表示,政府通过《基本法》修正案“完全取消了对政府、总理和部长们所作决定的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的可能性”。
“法院认为,该修正案对以色列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的核心特征造成了严重和前所未有的伤害。”
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