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道路运输局一名46岁的助理执法人员被控收受5项贿赂,涉案金额达3300令吉。
周三(6月12日),来自槟城双盖加威的赛布拉·扎伊德·阿卜杜勒·哈林姆在法庭法官拿督易卜拉欣奥斯曼面前宣读了刑事法典第165条的指控后,他表示不认罪。
Saibullah Zaid涉嫌在2017年10月4日至2018年3月29日期间,通过银行转账从运输公司董事Badrul Hisyam Hamid那里接受了这笔钱,从Fatimah Abdullah的账户转入被告妻子Hazirah Ismail的账户。
如果被判有罪,赛布拉·扎伊德可能被判入狱两年,或被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律师穆罕默德·菲尔道斯·法鲁克(Mohamed Firdaus M. Farouk)在请求较低的保释金时表示,赛义拉·扎伊德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
他说:“他已婚,有三个孩子,年龄分别为21岁、19岁和15岁。”他补充说,他的当事人已经在JPJ工作了15年。他可能会面临停职,失去收入来源。”
易卜拉欣将所有五项指控的保释金定为8000令吉,并于8月16日提堂。
赛布拉还被命令向法院交出护照,并每月到最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直到案件结束。
副检察官Afiqa Liyana Razman和Noor Azura Zulkiflee被起诉。
Afiqa Liyana在法庭外表示,被告是在霹雳州被起诉的,因为他妻子的银行账户是在吉隆坡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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