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11月28日),三名男子因13年前谋杀一名61岁老人而被判死刑,改判为35年监禁。
由马来亚首席法官丹斯里·穆罕默德·扎比丁·莫哈德·迪亚领导的联邦法院五人法官小组批准了S. Ranjitkumar、S. Gobi和E. Sangkar根据《修改死刑和自然生命监禁(联邦法院临时管辖权)法》提出的复审申请。
其他主持审判的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Mary Lim Thiam Suan,拿督Harmindar Singh Dhaliwal,拿督Nordin Hassan和拿督Abu Bakar Jais。
穆罕默德·扎比丁法官还下令对三人每人打12下脚掌。
法院还命令三人分别从被捕之日起服刑——Ranjitkumar于2011年1月17日被捕,而Gobi和Sangkar于2010年8月15日被捕。
2014年4月23日,37岁的Ranjitkumar, 42岁的Gobi和41岁的Sangkar被高等法院判处死刑,罪名是于2010年7月31日晚上10点30分在P. Kannayah位于雪兰莪州安邦查亚的Bukit Ampang Permai公寓的楼梯上谋杀了P. Kannayah。
他们在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的上诉分别于2016年3月7日和2017年3月23日被驳回。
在周二的诉讼中,分别代表Ranjitkumar、Gobi和Sangkar的律师M.Manoharan、Rajit Singh和Azamuddin Abdul Aziz要求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将死刑改为监禁。
然而,副检察官K.Mangai要求法院维持对三人的死刑,因为死者受到的伤害。
她说,死者从家里出来保护他的儿子免受三名男子的袭击,但这三名携带parang武器的男子毫不留情,对他造成了22处严重伤害。——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