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等法院审理,拿督斯里纳吉2013年获得内阁一致批准,批准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子公司发行30亿美元债券的支持函。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 37岁的高级官员Nur Aida Arifin同意纳吉布的律师Wan Azwan Aiman Wan Fakhruddin的建议,即纳吉布作为当时的财政部长参加了2013年3月13日的内阁会议,并向部长们提交了一份备忘录,以获得他们对债券的批准。
在纳吉布22.8亿令吉1MDB案中接受盘问的第49位控方证人也同意,纳吉布只是履行了他作为财政部长的职责,在债券发行中没有个人利益。
然而,这位证人不同意纳吉布在批准信件方面没有任何不当行为的说法。
旺阿兹万:纳吉强调债券相关风险的行动,证明他在此事中没有任何个人利益。
努尔·阿依达:我不同意。
Wan Azwan:如果我的客户在发行债券中有个人利益,他将获得更大的金额,是30亿美元的两倍。
努尔·阿依达:我不同意。
2021年11月18日,一马公司前非执行董事丹斯里伊斯梅尔作证说,政府已发出支持信,承认一马公司-吉尔将通过发行债券筹集30亿美元,并将于2023年3月全额支付。
他说,如果一马公司拖欠款项,政府将负责偿还。
现年70岁的纳吉布目前面临25项指控,其中4项是滥用职权,据称这给他带来了22.8亿令吉的经济利益;还有21年的洗钱罪,涉案金额相同。
听证会将于5月2日由大法官科林·劳伦斯·西克里亚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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