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 2024年能源效率和节约法令[法令861]和2024年能源效率和节约条例将于明天(1月1日)生效。
能源委员会(EC)在今天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法律和法规的执行是实现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NETR)和使马来西亚成为一个更具能源可持续性的国家的重要里程碑。
“第861号法令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联邦直辖区,并已于2024年11月26日在宪报刊登。
声明说:“这项法案将在ST的监督下实施,作为一个执法机构,旨在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率和节约。”
第861号法案由10个主要部分组成,其中包括能源用户的义务,并扩展到对能源使用产品的监管。
该法案概述的要点包括,能源使用量等于或超过每年21,600吉焦阈值的能源用户有义务指定注册能源经理,开发和实施能源管理系统,准备能源效率报告,并进行能源审计。
此外,该法案附表3所列建筑物的能效等级要求,要求建筑物显示能源强度标签并达到最低能效标准。
该法案的其他规定包括对用能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的注册要求,其中相关产品必须达到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显示能源效率评级标签,并鼓励在市场上使用节能产品。
对能源管理人员和能源审核员的注册也有规定,包括对某些学术和专业资格的规定,以提高能源管理的专业水平;登记参与节能培训的培训机构。
欧盟委员会表示,根据第861号法案的执行,《2024年能源效率和节约条例》也将生效。
《能源效益和节约规例》详细规定了委任能源经理、能源管理系统、能源审计和能源效益报告的要求。
该条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如果能源消耗超过设定的能源消耗阈值,能源用户有责任在其员工中任命一名注册能源经理。
“能源审计报告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欧盟委员会,”它说。
法规中还包含了对建筑物的能源强度标签的要求,该标签必须每年更新。
耗能产品也必须符合MEPS标准,并显示能效等级标签。
“总之,条例中的条款将确保第861号法案的实施是全面和一致的,”声明中写道。
在执行第861号法令之后,根据1990年《电力供应法》[第447号法令]制定的《2008年有效电力管理条例》将通过《2024年有效电力管理(废除)条例》予以废除。
欧盟委员会表示,这是为了确保更现代和相关的能源政策和法规的一致性,以支持当今的需求。——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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