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一名政府医院的合同医务人员在法庭上对性侵一名15岁女孩的指控拒不认罪。
33岁的Norazmazaimy Mohamad于周五(10月11日)被指控于5月5日上午9点至11点在切拉斯敦拉扎克市一家医院急诊科的一个房间里实施了这一行为。
该指控是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制定的,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如果罪名成立,可处以鞭刑。
法官Tasnim Abu Bakar允许norazmazaimi保释6000令吉,并有一名担保人。他还被命令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禁止骚扰受害者和证人,并向法院交出护照。
法院定于11月12日开庭,
副检察官拉乌夫(Siti Nursyuhada Abd Rauf)出席了起诉,而诺拉兹扎米的代表律师阿迪拉(Fahmi Adilah)。——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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