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有地住宅物业交易的买家和最终受益所有人,包括高档平房(GCB)的买家和最终受益所有人,都必须披露其身份和公民身份。
法务部周一(12月23日)表示:“无论交易是否提出警告,无论购买是由个人、实体还是通过信托或公司等工具进行的,包括空壳公司。”
它补充说,作为有地房屋(包括gcb)销售过程的一部分,新加坡土地局要求买家在向土地所有权登记处提交转让文书时申报其身份和公民身份。
该部是在回应两周前发表的媒体报道。彭博社、The Edge Singapore、The Independent Singapore和The online Citizen都曾报道,如果没有提出警告,就没有公开的GCB出售交易政府记录。
他们还表示,在通过信托安排或空壳公司进行的GCB交易中,最终受益所有人的身份无需向政府披露,从而允许包括部长和富有移民在内的各方“以一种有助于洗钱的方式”交易此类房产。
报告还断言,GCB交易可以在没有政府对身份进行任何检查的情况下进行。
他们还指出,房地产中介和其他服务提供商主要负责打击房屋销售中的洗钱活动。
“这些虚假陈述攻击了新加坡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法律部表示。
它补充说:“这些谎言给人的印象是,新加坡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框架,要求在GCB交易中向政府披露信息,这可能会让不法行为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发生。”
另请参阅
国土资源部表示,土地综合信息服务网站(Integrated Land Information Service)提供了土地所有权和转让信息,包括地方自治团体的信息,无论是否发出警告。
它还表示,警告并非用于跟踪房地产交易或确保透明度。相反,它们是为了保护买方、抵押权人或其他对该物业拥有合法权利的人的利益。
该部指出,参与房地产交易的监管看门人需要遵守反洗钱要求。这包括验证客户和实益拥有人的身份。
监管机构表示,当交易涉及较高风险时,看门人还必须核实客户的财富来源。
文化、社区及青少年部部长兼法务部第二部长汤德华(Edwin Tong)已指示防止网络虚假及操纵法办公室(Pofma)向媒体公司发出更正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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