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持有毒品和贩卖毒品的指控近5年后,当地一对夫妇被高等法院释放并无罪释放。
周二(2月4日),法官Noor Hayati Che Mat裁定,控方未能对27岁的滕伟雄和22岁的柴颖建立初步证据,无罪释放。
她说,这一决定是在对案件证据和书面意见进行彻底审查后做出的。
她还表示,检方未能证明毒品属于这对夫妇,也未能证明他们有意贩运毒品。
“证词中有不一致之处,这些矛盾有利于辩方。
“考虑到现有的怀疑和矛盾,在进行了最大限度的评估后,我发现辩方已经成功地反驳了1952年《危险药物法》第37条下的推定,并对控方的案件提出了合理的怀疑。”
她说:“因此,两名被告都被宣告无罪,并解除了对他们的所有指控。”
此前,他们曾被共同指控贩卖和持有甲基苯丙胺。
在第一项指控中,他们被控根据该法第39B(1)(a)条贩运112克甲基苯丙胺,一经定罪可判处强制性死刑。
对于其他两项指控,他们被指控在同一法令第6条下拥有136.68克毒品,并被指控在法令第39A(2)条下,与该法第12(2)条和刑法第34条一起阅读;都将根据该法第39A(1)条受到处罚。
据称,这些罪行是在2020年5月5日晚上9点在Jalan Rusa 3的一个房间里犯下的。
The case was prosecuted by DPP Juliana Jaafar.
邓由律师Muhammad Abd Kadir和Khairul Nadia代表,而柴由Mohd Daud Ismail和Hang Lee Ying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