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月1日——人力资源部通过社会保障组织(Perkeso),将每月供款的工资上限从5000令吉提高到6000令吉,从今天开始生效。
在今天的一份声明中,Perkeso表示,这一变化符合1969年《雇员社会保障法》(第4号法案)和2017年《就业保险制度法》(第800号法案)的修正案。
声明称:“从10月1日开始,适用于每月收入在5000令吉至6000令吉之间的员工的供款金额将在第4法案附表3和第800法案附表2中规定。”
“提高工资上限的目的是通过将现有的利息支付率提高20.2%,为工资超过5000令吉的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
这一调整将提高两项法案下雇员的福利。根据第4法案,受影响的福利包括临时残疾福利、永久残疾福利、受抚养人福利以及残疾和遗属养老金。就第800号法案而言,福利包括求职者津贴、减少收入津贴和提前再就业津贴
从10月1日起,雇主必须按照新的工资上限开始缴纳供款。他们还必须在员工的工资报表或工资单上记录供款金额,以便记录和检查。
大约150万名工人,或马来西亚所有社会保险缴款者的近15.5%,将受到薪金上限增加的影响,其中包括当地和外国工人。——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