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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赢得上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26 20:49:08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10    评论:0
导读

      布城:购房者不能就2020年之前获得延期的房产向开发商起诉损害赔偿。  基于此,联邦法院批准了两家开发商的上诉,

  

  

  布城:购房者不能就2020年之前获得延期的房产向开发商起诉损害赔偿。

  基于此,联邦法院批准了两家开发商的上诉,以停止购房者因逾期交付空置物业而提出的清算确定损害赔偿(LAD)的索赔。

  昨天,由上诉庭主席大法官阿邦·依斯干达·阿邦·哈希姆领导的五人小组作出的判决决定,联邦法院在2020年Ang Ming Lee & Ors诉Menteri Kesejahteraan Bandar, Perumahan dan Kerajaan Tempatan一案中的判决应适用于前瞻性,而不是追溯性。

  法院援引1989年《住房发展条例》(HDR)第11(3)条的规定,裁定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长无权授权住房主管授予开发商在住房开发项目中完成单位的EOT。

  在昨日的案件中,两家发展商Prema Bonanza Sdn Bhd和Sri Damansara Sdn Bhd被购房者起诉,因为他们在房屋监理署署长批准的完成房屋项目的限期(即42至52个月)后超过36个月才交付空置单位。

  联邦法院法官哈斯纳·穆罕默德·哈希姆(Hasnah Mohammed Hashim)做出了判决,他说,在EOT获得批准的时候,1989年HDR第11(3)条是有效的,买卖协议(SPA)的条款是基于法律要求的批准延期。

  据马新社报道,其他法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扎巴里亚·莫哈德·尤索夫、哈敏达·辛格·达利瓦尔和阿卜杜勒·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利勒。

  哈斯纳法官说,在法庭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已经接受了SPA的条款,因此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

  她说,在宣布该法无效之前,必须给予该法充分的效力。

  她说,如果李安明案具有追溯效力,将给房地产行业带来巨大的不公和毁灭性的后果。

  她补充说,购房者不能利用李安明案的判决作为“全权委托”,从获得EOT的开发商那里获得经济利益。

  哈斯纳法官表示,发展商当时遵守了法律规定,并没有以任何方式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法院就三起案件作出裁决,即Obata-Ambak Holdings Sdn Bhd诉Prema Bonanza Sdn Bhd、Prema Bonanza Sdn Bhd诉KN Vignesh Naidu和Sri Damansara Sdn Bhd诉房屋审裁处、Fong Soo Ken和Yoa Kian How。

  Prema Bonanza是位于吉隆坡中央附近的住宅项目the central Residences的开发商,而Sri Damansara是位于雪兰莪州Kota Damansara附近的Foresta Damansara公寓的开发商。

  在Obata-Ambak Holding的案件中,法官Hasnah认为Obata-Ambak无权向开发商提出土地开发许可申索,因为它的申索已经过期。

  她说,必须在SPA协议签订后的六年内提出LAD索赔。

  Lai Chee Hoe律师和Dhirene Rene Norendra律师分别代表Prema Bonanza和Sri Damansara,而拿督Low Joo Hean律师代表Obata-Ambak和拿督KL Wong律师代表Vignesh Naidu,房屋审审庭,Fong和Yoa。

  高级联邦法律顾问刘洪斌出庭代表司法部长出庭,司法部长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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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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