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议会主席拿督阿斯拉夫·瓦伊迪·杜苏基博士表示,马来西亚议会在确保教育或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偿还贷款方面是坚定和公平的。
他说,借款人必须承担责任,偿还每一分钱的公共资金,特别是因为他们签署的合同是贷款。
“这与慈善不同;这是一份贷款合同。玛拉采取了一种与任何在解决债务问题上遇到困难的人谈判的方式。”
“每个借款人都必须按照时间表偿还他们的商业或教育贷款。如果有任何问题,马拉将要求他们来谈判,以便安排重新安排和重组付款。”
他今天在吉隆坡的Kereta Api Tanah Melayu Berhad动车组车场举行的保养、维修和运营(MRO)项目下的SCS 92级列车的手印仪式上对记者说。
阿斯拉夫·瓦伊迪是在回应有关马拉警察突袭一所房子的报道,据信这所房子是一位著名女演员在亚打白沙罗(Kota Damansara, Petaling Jaya)拥有的,因为她未能支付100万令吉的贷款。
他详细说明,法律行动和法庭程序是确保马拉收回已支付的公共资金的最后手段,这些资金可用于使其他借款人受益。
“这是一个标准程序;拖欠贷款的人,不管他们是谁……玛拉没有歧视。我个人收到了许多呼吁。我的原则很简单,上诉必须遵循既定程序。”
他说,当一些借款人不负责任地逃避偿还贷款的承诺时,问题就出现了。
“我们被迫采取法律行动。它不同于由于各种因素而真正无法还款的借款人和“拖延”的借款人,意思是他们故意拒绝还款。有时,这些人优先考虑其他承诺,而不是偿还他们的玛拉贷款。
“我有这个责任;这是公共资金,我没有权力注销债务……不要一边炫富一边故意拒付……这对各方都不公平。”——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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