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驳斥了有关商贩和店主分享地图或位置数据将被要求支付“地图许可费”的报道。
在12月5日发布的一份声明中,国土资源部澄清说,《地理信息系统法》的拟议修改不适用于小企业主。
它强调,该法律只适用于通过生产国家地理数据责任矩阵(National geographic data Responsibility Matrix)定义的地理数据来产生收入的实体和私人法律实体,而明确排除了在社交媒体或网站上使用位置共享工具帮助客户寻找业务的商人。
针对这一争议,副总统塞夫代特Y?lmaz称这些说法“完全不现实”。
“有关将对共享位置的商人征收费用或税收的消息绝对是不真实的。这项法律针对的是那些从生产地理数据中获利的实体,而不涉及那些在社交媒体账户上分享位置的商人。”
此前,媒体广泛报道称,包括餐馆、咖啡馆、理发店和小型零售商店在内的企业,将因共享基于地图的位置信息而每年缴纳1,750土耳其里拉(约合50美元)至175万里拉不等的许可费。
报告称,从简单的行为——在网站上显示地址或通过WhatsApp等即时通讯应用程序分享位置——到在商业媒体上播放天气和交通更新地图,都属于拟议修正案的范围。
该报告估计,全国约有600万家企业将受到影响,这引起了企业主的广泛担忧,他们担心经济负担和不合规的高额罚款,最高可达许可证费用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