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R GAJAH:一名42岁的男老师在开庭法庭上对他在教室里侮辱学生的行为进行了无罪辩护。
被告的答辩于周五(1月19日)在法官Nariman Badruddin面前被记录下来。
根据指控书,被告在上课时侮辱了一名11岁女学生的谦逊。
据称,他于2022年5月26日上午10点在榴莲东加尔一所学校的五年级课堂上犯下了这一罪行。
该指控是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提出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
事件发生后,被告已被转出学校,由S. Karthigesan律师代表。
副公诉人Anis Najwa Nazari提出起诉,而法庭准予被告8000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
下一次提审日期定在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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